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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高素梅 1997年专职从事律师工作执业20年,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2000年与另外几名合伙人合伙开办四川维是律师事务所,现为初始合伙人之一,是眉山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眉山市律师协会理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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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高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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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5114199711505914

执业机构:四川维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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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合同诈骗的犯罪手法及防范措施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犯罪手法】

  1、通过伪造单位、伪造营业执照及各种许可证等,在取得他人信任后签订合同诈骗。

  2、盗用他人公章、合同纸、相关证明凭证等,以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行骗。

  3、利用种种手段,将工程承揽到手,然后转手倒卖,从中牟取暴利。

  4、虚构董事长、总经理等身份,假借在豪华场所办公,在取得对方信任后签订合同行骗。

  5、以高利润为诱饵,诱骗对方签订设置陷阱的加工承揽合同,骗取对方保证金、抵押金、中介费等。

  6、以假冒联营、共同盈利为幌子,骗取对方投资款。

  7、积极支付一定的预付款定金,取得对方信任后让对方放松警惕,以达到行骗得手。

  8、以紧俏物品为诱饵,许以高利,签订合同侵吞对方预付货款。

  9、趁商品订货会、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等浑水摸鱼行骗。

  10、两个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事先串通,一买一卖,恶意串通合演双簧,制造商品紧俏气氛,以此推销劣质或滞销商品,骗取货款。

  11、以滞销和积压商品为目标,抓住对方急于推销滞销和积压商品的心理,通过签订购销合同行骗。

  12、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货物后,将所骗货物处理,用劣质产品抵款行骗。

  13、先以种种优惠条件打动对方,签订巨额合同,一旦货物到手,随即藏匿或外逃行骗。

  14、犯罪分子自己没货,而把货物需求方领到码头、货场或仓库,把别人的货说成自己的货,骗取对方信任后,签订合同行骗。

  15、以商品的品牌大、资金少为借口欺骗对方签订合同行骗。

  16、双方当事人都为规避法律,签订假标的合同。一方假戏真唱,借机推销劣质或滞销商品,骗取对方货款,而被骗方只得自认倒霉。

  17、以贿赂或女色打通关节,买通有关人员,然后里应外合,狼狈为奸,损公肥私。

  18、以转让专利、高新技术为名,打着包技术、设备、培训、回收、利润的幌子,引诱对方签订合同行骗。

  【防范措施】

  1、当事人应以行为人是否超过经营范围为标准先判断项目的真实性,再与对方商谈合作项。

  2、认清合同公证和鉴定的内容,签订合同时应多留个心眼,不要轻易被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蒙蔽。

  3、核实对方人员、单位的真实性。对于首次交易的对象,厂商应通过查验身份证或前往工商局查询资料来核实对方人员、单位的真实性,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和单位行骗。

  4、注意交易过程中的反常现象。

  5、履行合同交易中,商家应尽量避免人货分离。

  6、当事人应利用政府职能部门及金融系统资源,核实抵押物品、票据的真实性。

  7、对不熟悉的购货人,当事人应尽量避免收取其开出的“远期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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