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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高素梅 1997年专职从事律师工作执业20年,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2000年与另外几名合伙人合伙开办四川维是律师事务所,现为初始合伙人之一,是眉山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眉山市律师协会理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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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高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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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5114199711505914

执业机构:四川维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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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是什么?

  由于合同订立方式的不同,合同成立的时间也不同;由于合同订立方式的不同,合同成立地点的确定标准也不同。那么,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是什么?

  1、合同成立的时间

  由于合同订立方式的不同,合同成立的时间也不同:

  (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这是大部分合同成立的时间标准。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3)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要求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如果当事人未采用法律要求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书面形式、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或者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的,只要一方当事人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

  2、合同成立的地点

  由于合同订立方式的不同,合同成立地点的确定标准也不同:

  (1)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这是大部分合同成立的地点标准。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双方当事人未在同一地点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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