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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素梅 1997年专职从事律师工作执业20年,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2000年与另外几名合伙人合伙开办四川维是律师事务所,现为初始合伙人之一,是眉山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眉山市律师协会理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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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高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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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合同债权不可以转让的情形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合同的全部权利或者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制度。在债权转让的法律关系中,债权人是转让人,第三人是受让人。按照《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但无须债务人同意。如果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的种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转让人与受让人订立债权转让合同的,如果该债权是不得转让的,则该转让合同合同无效。不得转让的债权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有以下三种:

  1、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任关系,故不得转让他人,比如委托合同、雇佣合同。

  2、基于特定的债权人行为为内容的合同权利,例如竞业禁止协议。

  3、属于从权利的合同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的从合同,但是如果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这类合同就可以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可转让的债权

  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如果债务人只愿意向合同债权人履行债务,合同当事人当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三、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例如,我国《担保法》第61条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公法上的债权,包括抚恤金债权、退休金债权、劳动保险金债权等,因具有很强的人身性质也不得转让。

  可以看出,债权人权利的转让,是不得以损害债务人的利益和不影响债务人的权利为条件的。因此,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除了可以提出债权无效、诉讼时效已过等抗辩事由外,当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其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也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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