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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素梅 1997年专职从事律师工作执业20年,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2000年与另外几名合伙人合伙开办四川维是律师事务所,现为初始合伙人之一,是眉山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眉山市律师协会理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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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拆迁合同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有合同就可能会涉及到起诉,而涉及到起诉就会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之内,接下来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拆迁合同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您解决目前的问题。

 

  一、拆迁合同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的诉讼时效是2年;

  第十八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及有关问题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是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如属市政建设工程拆迁的,裁决应自收到拆迁人全部有关的有效文件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复议或诉讼期间,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但拆迁时应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作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二、诉讼时效的特征:

  (1) 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2) 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

  (3) 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

  (4) 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但并非所有的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

  (5) 法官无权主动释明并适用该时效的规定需要当事人提出适用该制度 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

  三、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根据我国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政策规定,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移地安置的,都是一次性提供安置房源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挑选。而拆迁实践中,拆迁人在此之前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发书面通知,通知他们在一定期间挑选自己看好的房屋且签订相关协议。如果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对拆迁人提供的房源没看好而放弃,那么他要重新主张安置房屋就必须在接到选房或看房通知单后,在其规定的最后一天期限内次日起两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就会因诉讼时效而丧失自己的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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