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036449463

律师介绍

高素梅 1997年专职从事律师工作执业20年,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2000年与另外几名合伙人合伙开办四川维是律师事务所,现为初始合伙人之一,是眉山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眉山市律师协会理事...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高素梅

手机号码:13036449463

邮箱地址:gsm114@qq.com

执业证号:15114199711505914

执业机构:四川维是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世代广场

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常识

导读:我们面对交通事故通常都会很慌张,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些应急问题。现在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一下道路交通应急常识。

  1、 车辆发生撞击事故前一瞬间,乘客要握紧扶手、椅背,同时两腿微曲用力向前蹬地。车辆翻滚时,应迅速抱住头部,并缩身成球形,以减轻头部,胸部受到的冲击。必要时司机应迅速躲离方向盘,抬起两脚,以免因受到挤压而受伤;

  2、 行人、车辆出现险情或发生事故,应立即拨打122或者110报警电话,清楚表述案发时间、方位、后果等;并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者其它特征,等候交通警察来处理;

  3、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到1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先行撤离现场回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4、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应表明事故车和人员位置。同伴应检查伤者的受伤部位并采取止血、包扎或固定等初步救护措施。注意保持伤害者呼吸畅通,如果呼吸和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法抢救;

  5、 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上述情况,驾驶人员要迅速离开车辆,并尽可能在距离事故现场安全距离外放置警告标志,能够移动的机动车应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应急车道或服务区停放,以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6、 若果伤员被挤压夹在事故车内,救助人不要生拉硬拖,应用机械拉开或切开车辆施救;车辆压住伤员,不要轻易开动车辆,应用顶升工具(如千斤顶等)或发动群众抬起车辆,再救出伤员;

  7、 跳车时,应向车辆翻转的相反方向跳跃,以防止跳车时被车挤压。落地时,应双手包头顺势向惯性的方向滚动或抛开一段距离,避免二次受伤;

  8、 车辆落水时先不要急于打开车门和车窗玻璃,应待汽车稳定以后,在设法从安全的出口处离开车辆,同时深吸一口气,及时浮出水面;

  9、 车辆撞损可能起火甚至发生爆炸,因此要尽快逃离车辆,必要时要用脚、肘甚至裹着衣物的拳头击碎车窗玻璃逃生,过路行人不要围观。

  10、公交车辆乘客如发生可疑物、闻到烧焦气味或看到有不明烟雾时,要及时通知司售人员,切勿自行处置;

  11、 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事故发生泄露时,迅速拨打110或122报警。在交通、安监、环保等专业救援人员到达之前,人群应立即疏散至上风向的安全地带,切忌围观。

  来自: 安全管理网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法律咨询热线

130-3644-9463

Copyright © 2017 www.scmslsgs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直路盟科视界9A1208室1-2层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