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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素梅 1997年专职从事律师工作执业20年,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2000年与另外几名合伙人合伙开办四川维是律师事务所,现为初始合伙人之一,是眉山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眉山市律师协会理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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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高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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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哪些情况能提起刑事自诉

  对于刑事案件,不是所有的都需要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来立案侦查,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有一部分的案件可以进行刑事自诉。那么实践中哪些情况能提起刑事自诉呢?提起刑事自诉要什么条件?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二、提起刑事自诉的条件有哪些

  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3类案件,如被害人按该条第3项规定起诉时,还必须符合该法第86条、第145条规定,提供有关部门不立案、不起诉或维持不起诉决定等有关材料。

  (2)属于本法院管辖的。

  (3)被害人告诉的。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5)被指控的犯罪没有超过法定追诉期间。

  例如,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即故意伤害案(轻伤)的法定最高刑是 3年。根据《刑法》第87条第1项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司法机关不再追诉的。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仍提起刑事伤害自诉就没有法律依据了。

  对于能够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相关法律中已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小编也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各位可以适当参考了解一下。而要是当事人就公诉案件提起刑事自诉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不过此时,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处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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