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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素梅 1997年专职从事律师工作执业20年,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2000年与另外几名合伙人合伙开办四川维是律师事务所,现为初始合伙人之一,是眉山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眉山市律师协会理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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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高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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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公安局超出传唤时限不放人怎么办

  传唤是指公安机关为调查案件事实强制被传唤人到案的措施,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传唤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12小时,严重的是24小时。那么,公安局超出传唤时限不放人怎么办,传唤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

  一般传唤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如果需要拘留或者逮捕的,可以延长到24小时。所以说,如果只是传唤的话,24小时应该要放人的,但不能排除已经被拘留的可能。具体情况可以问下公安,如果没有拘留,公安就涉嫌违法传唤了,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同级检察院进行申诉。

  传唤(强制传唤)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公安机关讯问违法嫌疑人,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对需要传唤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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